(一)废水污染防治要求。 你单位应按“清污分流、雨污分流”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,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。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污水及生活污水,主要污染物为CODcr、BOD5、SS、NH3-N、动植物油等。 生活污水经新建隔油池+现有化粪池处理后,须达到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8-1996)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,进市政管网排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,尾水须达到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8918-2002)一级B标准后,经渥江汇入袁河。 生产污水循环使用,经沉淀池处理后定期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,并定期清捞沉渣。 (二)废气污染防治要求。 项目废气主要是工艺废气及食堂油烟,主要污染物为VOCS等。 工艺废气为无组织排放。建设单位应采取国内先进的生产工艺、生产设备,加强项目无组织废气的防治。同时规范操作程序,严格要求操作人员按规范操作,采取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,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污染物达到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。 食堂油烟应按《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》(GB18483-2001)中的规定安装油烟净化器等设备,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进专用烟道排放。 (三)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。 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机械设备运行噪声。你单位应合理布局厂区,将产生噪声较高的车间布置远离厂界和民房的区域;采取减振、隔声、吸声、绿化等降噪措施。厂界噪声须达到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3类标准。 (四)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。 应按“资源化、减量化、无害化”处置原则,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、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。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废金属型材、线材边角料、废包装材料、化粪池污泥、研磨循环水沉淀污泥、生活垃圾、餐厨垃圾。 废金属型材、线材边角料、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;研磨循环水沉淀污泥及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;化粪池污泥外运堆放等综合利用;餐厨垃圾交有资质单位清掏、处置。 固废在送出厂外处理处置前应分类收集、暂存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堆场的设计、建设和运行须达到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、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8599-2001)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标准。 (五)排污口规范化要求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,并设立标志牌,按要求设置采样口。 (六)卫生防护距离要求。根据《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和方法》(GB/TB13201-91)的有关规定,本项目确定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50m范围。该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区、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,符合卫生防护距离内相关规定要求。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设居民区、学校、医院等环境敏感点。 (七)环境风险防范要求。 项目事故的发生将对生态环境产生严重的破坏,甚至造成人身安全。你单位应定期检查生产设备及污染处理设备,确保其正常运行;后续应制定完善的风险应急预案,并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备案。 (八)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按我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:COD≤0.2218t/a,NH3-N≤0.0296t/a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