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废气 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为锅炉烟气、工艺粉尘等。 锅炉烟气采用碱液水膜除尘装置处理,经36米高烟囱排放。粉碎工艺车间内放置集气罩、废气经袋式除尘器收集,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,不外排。 监测结果表明,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4915-2013) 表2中的排放标准;锅炉废气排放满足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3271-2001)表二中标准,并且低于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3271-2014)相关标准限值。 (二)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。 项目厕所为旱厕,无冲厕废水,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家肥使用。生产废水主要是锅炉除尘废水、蒸压釜蒸汽冷凝水,经沉淀池处理后均用于生产配料,不外排。 (三)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、球磨机、搅拌机、锅炉引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。通过采用减振、消声、绿化等降噪措施,降低噪声对周边的影响 监测结果表明,靠近浙赣铁路一侧(35m)内满足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—2008)中4类标准,其他厂界满足2类标准,属达标排放。 (四)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:加气砖切割边角料回用生产;锅炉灰渣作为生产原料利用。 生活垃圾:由环卫部门统一运往指定垃圾填埋场填埋。 (五)总量控制情况 监测期间,项目SO2排放总量4.31t/a,NOx0.59t/a,满足环保部门批复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(SO226.8t/a、NOx 19.6t/a)要求。 (六)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200米,在该距离内无居民点、学校、医院、敬老院等环境敏感点。 |